各班级同学:
内蒙古正大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“内蒙古正大奖学金”,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班级认真执行。
一、奖励对象:
1、本次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硕士研究生二、三年级;
2、本科生三、四年级学生(五年制专业学生为四、五年级);
3、研究生5人,每人每年2000元;
4、本科生10人,一等奖学金5人,每人每年2000元,二等奖学金5人,每人每年1000元。
二、评选条件:
(一)本科生评选条件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(3)热爱农牧产业,具有钻研创新精神,积极要求进步,有良好的文明修养,尊师守纪,团结友爱,勤奋刻苦,学风严谨,成绩优良,综合能力强;
(4)诚实守信,爱护公物,勤俭节约,艰苦奋斗,生活俭朴;按时上下课,无旷课记录,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;
(5)上学年未受过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;
(6)四年级(五年制专业学生要求五年级)外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考试,同等条件下通过六级考试者优先考虑。三年级及蒙语授课班适当放宽要求。
(7)在正大集团参加实习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(二)研究生评选条件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(3)热爱农牧产业,具有钻研创新精神,积极要求进步,有良好的文明修养,尊师守纪,团结友爱,勤奋刻苦,学风严谨,成绩优良,综合能力强;
(4)勤奋学习,努力掌握专业知识,在评选年度内按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平均成绩优良;论文工作开拓创新、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;
(5)申报者原则上需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
(6)该学期无违反校纪校规,未受到警告以上(含警告)处分者;
(7)一学年学位课、必修课、选修课考试无不及格课程;
(8)无不按时注册、无故旷课、无故拖欠费用、违反宿舍管理规定、考试作弊记录。
(9)在正大集团参加实习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三、相关材料:
1、《正大奖学金申请表》一式两份;
2、2010—2011学年两学期的成绩单一份;
3、本人申请书一份,要求A4纸打印;
4、个人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四、评选时间:
本次评选截止时间为11月7日,请各班级在规定时间前将所有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
附件1: 正大奖学金申请表20121102095706650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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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1日